快递市场步入快车道
近几年,我国快递业务发展迅速,但快递企业发展不平衡、市场良莠不齐等问题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新 《邮政法》对于解决这些问题有哪些好的措施,对我国快递市场将产生哪些积极影响?
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指出:不可否认,邮政业取得发展的同时,还面临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行业规模偏小,基础设施不足,服务水平不高,竞争能力不强,已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升的用邮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要。
新 《邮政法》第一次用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快递企业的法律地位,确定了快递市场准入制度,规定了快递业务的基本规范,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邮政市场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新 《邮政法》明确要求邮政企业的邮政普遍服务与竞争性业务分业经营,支持邮政企业继续深化改革,明确规定 “国家对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给予补贴”,为推动邮政企业做大做强,确实发挥好国有经济的影响力和带动力提供了法律保障。
新 《邮政法》对政企分开后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在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目前国家邮政局正在加紧出台 《快递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建立快递市场准入及退出机制,实行快递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实现市场经营者合法入市、依法经营、有序退出。同时,邮政管理部门还将对快递企业实行分级管理、分类指导,规范快递企业加盟协议,规范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等。针对快递市场出现的突出问题,将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扣件、压件等严重损害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严格制止低价倾销、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坚决维护市场秩序。
总体上说,新 《邮政法》使快递企业依法经营和政府依法监管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保障,必将为我国邮政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整合优势寻求新增长
全国邮政网点密集,应该说具有很好的市场优势,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压力,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如何整合这些优势,寻求新的增长点?
马军胜指出:1986年的 《邮政法》施行20多年来,我国邮政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邮政市场竞争日益加剧,邮政体系改革、邮政业发展和政府监管面临着新形势。
邮政业将紧紧抓住新法颁布的有利时机,不断深化改革,抗击风险,努力转变增长方式,努力加强能力建设,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保持全行业平稳较快发展。具体到2009年,将重点保障和促进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以及规模以上快递企业较快增长,力争实现全行业业务总量1590亿元,同比增长13%;业务收入1065亿元,其中快递收入480亿元,同比增长18%。重点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继续推动深化邮政主业改革。支持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的改革方案,进一步深化主业改革,做大做强邮政速递物流。鼓励企业改造传统业务、调整业务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根据市场需求积极拓展业务领域,增加服务种类。大力发展农村邮政服务,综合利用邮政网络资源,提高邮政服务 “三农”的能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把握国家扩大投资、拉动内需的良好契机,抓紧规划,加快建设邮政速递物流处理中心、快件分拨中心和快递服务网络,加强普遍服务特别是中西部和农村邮政设施的建设。
积极推动业务创新。为新业务发展创造环境,铺平道路,重点协调解决新业务发展中遇到的政策问题。积极引导企业大力发展商函、供应链服务、电子商务配送、一体化物流、分销配送、邮政金融及代理代办业务。为企业搭建与网络贸易市场合作的平台。不断发挥新业务对行业发展的拉动作用,提高新业务对行业发展的贡献率。
促进行业集约发展。积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及政府规划和政策的引领作用,重点推动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湾地区快递服务的优化和整合。鼓励企业间开展合作,提高各类资源的使用效能,实现共赢。引导企业退出非特长领域,将资源和能力集中在核心业务、核心流程上,提高竞争力。引导和鼓励快递企业改革经营体制,改变传统管理模式。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当前快递市场1/3的业务量是通过电子商务牵动来完成的。电子商务减少流通环节、加快流通速度、降低交易成本、便捷百姓生活,正在逐渐成为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信息化普及的重要交易模式。这种新的商务模式不仅能大大促进邮政业的发展,甚至可以改变邮政业态的发展模式。快递业依托电子商务平台发展的前景不可估量。下一步,邮政部门要积极将电子商务与邮政快递业 “捆绑”发展,以培育和壮大邮政快递市场,打造邮政快递业发展新的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