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承诺4天快递到目的地,可过去一个月了,郑建丽的东西还是没有到家。2月3日,人已在河北的大连理工大学硕士毕业生郑建丽说,她在母校的毕业生中找到了4位与自己有类似遭遇的同学,准备联合维权。 1托运行李 1个月未到目的地
“1月3日,我选择了大连市中通速递服务有限公司托运一些品牌衣物、专业书籍和照片等,来为我办理速递业务的陈岩承诺说1月7日能托运到家里。可今天已经2月3日,东西还没有邮到!”人在河北的郑建丽很无奈。
“其间,我到中通的网站查自己快递单子的运单号,居然显示无此运单号的跟踪记录,我开始着急了,打了无数个电话交涉,仍未得到解决。”在郑建丽的一再追问下,直到1月19日,陈岩才告诉她东西被压到北京了,年前是邮不到了,年后才能到。
郑建丽认为她已经上当受骗。
2多次交涉 仍无法拿到行李
其间,郑建丽找过大连中通公司,一钟姓负责人称,的确有人用中通的单子接活,但是用自己的途径运货,钱不上交给公司,所以在中通的网站上查不到运单的跟踪记录。
“我打电话询问,工商部门说,这属于个人行为,不代表公司行为,建议报警;派出所说这只是延迟给你货物,不构成诈骗,也可以立案起诉,虽然是个人行为,但是属于公司管理问题,要起诉中通速递公司。”郑建丽说,她现在人在外地,维权难度十分大。
“我就想拿回东西,哪怕他们告诉我们东西扔在哪儿了,我自己去拿都行,但是他们都不给答复。” 郑建丽希望该公司和有关管理部门能对这样的问题进行清查。
3联合维权 相似遭遇者讨说法
目前,郑建丽已经联合了4位有相似遭遇的同学一起维权,他们都是通过陈岩办理的业务。一位王姓同学说:“我是1月16日邮寄的东西,至今没有收到。”
2月3日,郑建丽的同学孙龙泉在电话里说:“我是1月5日邮寄的东西,1月20日下午拿到的东西已经面目全非,外包装的盒子被换掉了,东西也少了两箱,而且交货的时候对方要求自己来取货,我说不都是送货上门的吗,对方说‘30块钱邮寄的东西还想送货上门?’”这时,孙龙泉才明白过来,他花227元邮寄的东西,却被他们换了大连另外一家很便宜的货运公司,而且换了运单。
综合上述的经历,郑建丽等人还总结出几个特点:一是,货主都是外地大学毕业生;二是,业务员用速递公司的单子接私活;三是,转换为便宜的货运运送方式,赚取差价。
4快递公司 不是公司行为,会追查
2月3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陈岩,他在电话里说:“没有将速递业务改成普通物流的事情,也没有这种可能。”陈岩随即挂断电话,并关机。
大连市中通速递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钟先生说:“陈岩不是该公司员工,和公司一点关系都没有,是有的人拿着该公司的单子在外面接业务。”钟先生表示,他也接到了工商部门和多位顾客反映的这一情况,已经与陈岩等人取得了联系,得知是因为春节期间货物都压在了陈岩家里,近日将把货物发出。“这样的事情对我们公司也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我们将继续追查此事。”钟先生说道。
记者又联系了该公司位于上海的总公司——中通速递服务有限公司,064号工作人员表示,用户遇到这样的问题一般是由当地分公司来负责解决,如果分公司解决不彻底,可以向总公司投诉。
办理速递业务要核实资质
工商部门
办理速递业务要核实资质
记者咨询了大连市12315消费者维权热线,工作人员表示,用户可以拿着快递公司的业务单子与该公司交涉。市民办理此类速递业务时,最好通过正规途径办理,不要轻易与个人开展业务,办理业务时一定核实公司和其业务员的资质,并保留证据以便维权。
可以选择4种途径维权
律师说法
可以选择4种途径维权
针对本案,大连律师网首席律师侯建文认为,如果接私活的业务员以快递公司的名义接活,而且该业务员也的确是该快递公司的员工的话,快递公司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此人不是该速递公司员工,而使用该公司的业务单子承接业务则属于非法经营,工商部门应该予以查处。交通运输部于2008年7月颁布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受害者可以到邮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选择消协调解,还可以通过到法院诉讼解决。如果发现该业务员有诈骗行为,可以到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