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物流物品准确、及时寄递,在办理物流业务时应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交接要认真
在交接处理物流物品时,要做到单货同时发运、中转交接;各环节在交接时认真点验、勾挑核对,确保路单与实物相符;在核对的同时要检验物流物品外包装是否完好,避免误交、漏交以及货物的损毁、丢失现象。一旦发现问题,须在路单上批注,向业务处理上一环节缮发验单后,将邮件继续发往前途(协议客户另有约定的,则按约定条款办理)。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要及时反馈收寄局,配送要及时。
配送员在配送物流物品时要把握以下几点:
配送时限。遵照物流项目运营方案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及时配送。
配送方式。采取“电话预约,送货上门”,即与收件人电话预约配送时间,配送员在预约时间内按寄件人指定地址配送,包括短距离搬运、送上楼等服务。
规范作业。配送过程中,配送员均应统一着装,做到服装整洁,精神状态良好,服务言行文明大方,与客户交接物品时应主动、热情、礼貌。配送后,适时征询客户意见和建议,还可替客户代办邮政业务等。
签收要严格
在配送物品时,配送员要确认收件人身份无误后再办理交接签收手续。交接时,要与收件人当面对物流物品进行清点、验收。双方确认后,由收件人在配送单上签署“四要素”,即将收件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物流邮件总件数、收货具体时间(含年、月、日、时、分),分别填入相应栏目,做到字迹清晰易辨认。收件人签收时,也可采用经双方认可并已备案的“收货专用章”或其他约定方式。对协议寄件人要求的“企业回单”,应按项目运营方案的有关条款办理签收手续。
配送后,要及时向客户和始发局反馈配送信息。为此,在配送完成后,要登录邮政物流信息系统作签收反馈;不具备条件的配送局,可通过电话或传真进行信息传输,由上一级邮政物流分公司代为签收反馈。
在配送物流物品后,配送员要把相关单据带回,由配送局汇总后妥善保管,依照项目运营方案的相关要求,按时以给据邮件方式寄回始发局相关物流项目运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