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近日获得国家批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关于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通知》(发改地区〔2018〕1712号)要求,日照市要立足比较优势,突出区域特点,发挥引领作用,重点推动国际物流与航运服务创新发展,开展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
2017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海洋局印发《关于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计划“十三五”时期在全国设立10至20个示范区。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主要任务,在于以创新体制与先行先试促改革、以产业集聚与转型升级促发展、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促生态,实现改革和发展高效联动,努力将示范区建设成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动能平台。
近年来日照市结合自身优势,加快打造海洋经济体制机制创新、海洋产业聚集、陆海统筹发展、海洋生态文明等区域性海洋功能平台,海洋经济发展质量效益加快提升,海洋经济已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和动力。日照市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成功获批,将进一步加快日照市海洋领域新旧动能转换,提升海洋经济综合实力,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日照市将以建设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完善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为重点,推动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涉海基础设施综合支撑体系,提升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开放合作水平,加快建设美丽富饶、生态宜居、充满活力的现代化海滨城市。(记者桂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