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物流业务数据源主要包括邮政物流详情单、邮政物流标签和 128总包条码标签。在生产中,一些操作人员由于不熟悉数据源及其使用规范,形成了错误操作,影响了运营质量。本文就邮政物流业务数据源及其使用规范进行简要介绍。
邮政物流详情单(简称“详情单”),是寄件人委托寄递物品的书面凭证。“详情单”由寄件人填写,包括收寄件人的名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件数、重量、交付方式和声明价值等信息。“详情单”一式五联,第一联由投递局留存,第二联是结算联,第三联由收寄局留存,第四联交寄件人留存,第五联交收件人留存。
邮政物流标签(简称“标签”),是区分一票多件物品之间的标志。“标签”由寄件人填写,包括从属该票物品的“详情单”号码,收寄件人的名址、联系电话和件数等信息。
128总包条码标签(简称“条码”),是物品干线运费结算的依据。“条码”由出口局在特定设备上打印。物品的封发、接收、本转、标牌类别、重量等信息均由 30位数字所构成的“条码”信息进行表述。
三种数据源禁止粘贴于物品的底部和上部(以包装的两面最大面积确定底部和上部),并且不允许相互覆盖。“详情单”一票一单,粘贴于该票物品第一件的侧面。“标签”一件一签,逐件粘贴于每件物品的侧面(第一件粘贴于“详情单”的同一面),若一票一件的物品,无须粘贴“标签”。“条码”一件一码,逐件粘贴于“标签”正下方,若一票一件的物品,粘贴于“详情单”正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