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4月2日消息:梁某、史某多次利用跨省物流方式交付毒品,涉案毒品达30余公斤。近日,上海一中院对这起特大毒品案件作出一审宣判,两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死刑。
去年4月间,梁某两次将共计3000克毒品甲基苯丙胺(即冰毒)通过长途客车从深圳托运来沪,史某收货后予以贩卖。同年5月5日,梁某又通过长途客车将装有毒品的一个木箱和一个纸箱从深圳托运来沪,在本市枫泾道口被警方截获。
5月11日,梁某又通过物流公司将装有毒品的一个纸箱从深圳托运来沪。同日上午,史某在取货途中被警方抓获,后民警押解史某至物流公司领取了一件纸箱包裹,当场查获10包白色晶体。经鉴定,10包白色晶体净重9988.84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含量为77.57%。5月12日,梁某在深圳暂住地被警方抓获,警方在该处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6006.67克(经鉴定含量为74.01%)、毒品氯胺酮11.2克。同日,警方在本市史某的暂住地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3.53克。